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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启动2023年度示范性托育机构评选确定工作

日期:2023-03-08 23:14:18 来源:掌上春城


【资料图】

掌上春城讯近日,记者从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获悉,目前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已启动2023年度昆明市示范性托育机构评选确定工作。3月31日前,托育机构需完成自评、申报材料提交等工作。

为落实“幼有所育”的决策部署以及国家、省、市促进婴幼儿护服务发展工作要求,大力推进示范型托育机构建设,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带动辐射作用,推动全市婴幼儿照护服务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昆明市示范性托育机构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此前发布了2023昆明市示范性托育机构评选确定工作通知。

通知要求,昆明市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经开区、阳宗海风景区社会事业局,市妇幼保健院、市妇幼健康服务中心要按照托育机构主动申报、县(市)区级评审推荐、市级复核定的程序评选确定示范性托育机构。要于2023年3月31日前,机构完成自评、申报材料提交等工作。

此次评选确定工作将分为三个阶段:机构自评、申报,评审推荐,审核确定。机构自评、申报阶段,符合条件的托育机构或开设托班的托幼一体机构按照《昆明市0-3岁婴幼儿照护示范性机构评价标准(试行)》准备所有资料,并完成自评,填写《昆明市示范性托育机构申报表》并将申报材料(包括机构建设情况、运营情况、设施设备、人员情况)汇编成册向辖区卫生健康部门申报。3月31日前,机构完成自评、申报材料提交等工作;评审推荐阶段,各县(市)区卫生健康部门组建评审组,按照《昆明市0-3婴幼儿照护示范性机构评价标准(试行)》对申报机构进行评分、评审,签署评审推荐意见,确定推荐机构,4月17日前,各县(市)区卫生健康部门完成评审推荐工作;审核确定阶段,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组对各县(市)区申报推荐的机构逐一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在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官微等渠道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反映的相关问题,及时组织核查。5月31日前,完成审核确定工作,发文授予“昆明市示范性托育机构”称号并授牌。示范机构示范周期3年,期满后重新申报复审。

掌上春城记者:周晓雯

责编:毕群

编审:周晓雪

终审:周健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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